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6篇

时间:2022-09-09 19:3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6篇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县长) 同志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天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6篇,供大家参考。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6篇

篇一: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县长)

 同志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天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动员部署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管理。刚才,文武同志宣读了《xx 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和《xx 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对清理清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来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要求全面彻底清理编外人员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巡视巡察组指出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这一块的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新一轮机构改革即将启动,首先必须对编外人员进行清理规范。从其他地方来看,这项工作我们已经落后。因此,清理清退编外人员已成为我县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它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呼声,是当务之急,更是大势所趋。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 一 )

 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落实中央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今年 2 月 2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其中明确“要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用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下一步,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将全面启动,机构改革涉及到部门整合,涉及到人事调整,为确保我县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下大决心、动大真格、花大力气,把目前我县存在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问题彻

 底解决好。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这次清理清退,切实理顺各单位人事关系,为我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扫除障碍、打下基础。

  (二)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十八大以来,按照省、市文件,我县多次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清理规范工作,但效果不佳,清理过后又反弹。近几年的巡视巡察,又重点指出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这一块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有的单位一边是人员超编,一边是大量聘用编外人员;有的单位,关键岗位也由临聘人员担任;有的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对编外人员管理不严格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有明确的说法,被巡视单位党组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当“说客”。对此,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要本着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全县大局负责的态度,敢于说硬话、敢于得罪人,以“抓铁留痕”的决断和勇气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减轻财政负担,加强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目前,随着行政性收费的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的供养模式基本难以为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工资除医院等少部分单位,其他的都由财政负担或转嫁

 到财政负担。加上用人成本逐年上升,全县编外人员经费是一笔十分惊人的开支。我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多,财政压力已经很重,还要承担大量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财政负担雪上加霜,编外人员已经成为县财政的沉重包袱。一些单位已经人满为患,可是还养了一大批编外人员,导致一些在编人员养尊处优,往往把急难险重的工作都让编外人员去干;有的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并不是真正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人情关系,往往由单位的少数领导说了算,甚至于个别部门单位连集体研究的程序都省略了,你安排一个子女,我也安排一个亲属,各行其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不正之风,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此以往,必定会出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稳妥抓好清理清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压实责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重视与否,反映的是党的观念强不强,从严治党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够不够。各单位一定要高度

 重视,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三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有一套班子、有一个方案、有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员。要明确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吃透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相关的政策弄懂摸准,要严格对照《xx 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返聘退休人员、编外大量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 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xx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清退的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步骤。要细致研究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问题,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摸清底子。各单位要按照清理清退方案的要求,对本单位编外用人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要逐一建立台账,台账的信息要准确完整,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通过实地核查、接收举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台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经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的,一律严格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讲清规矩。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从意识、规矩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按清理清退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期限完成规定动作,实行主管部门负总责原则,严禁上交矛盾。要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推诿、不畏难,狠下决心,敢于担当,切实加以解决。

 五要做细工作。全面清理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肯定编外人员所作的贡献,全面考虑他们的困难,尽量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不要因为清理清退而影响正常工作,甚至导致上访和负面舆情。要突出公平公开,不能搞“暗箱操作”,该告知的政策要及时告知,该公示的情况要主动公示,保证每一名干部职工特别是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突出教育引导,对编外人员的思想动态要加以引导教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简单粗暴地对待、一清了之。人社部门要加强被清退人员的就业帮扶,为清退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积极帮助他们再就业。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服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

 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以这次清理清退工作为契机,全面规范整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用人行为,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

 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xx 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今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必须以此为依据,并做到“四个严把”。

 一要严把入口关。当前基层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手紧张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克服困难,要尽量通过内部调剂、资源整合、公开招考等方式解决人手紧张的问题。决不能出现一个人做事几人看,一边是一张报纸一杯茶,一边又叫苦连天反映人手紧张、要求增加人手的现象。凡满员和超编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核定编外用人,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形式解决的岗位,一律不予核定为编外用人。

 二要严把使用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必须是辅助性质的,使用人员只限于从事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能在涉密岗位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单独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按照“人岗相适”、“持证上岗”的原则,被使用到专技岗位上的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资质和学历。

 三要严把批复关。确因工作需要,要使用编外辅助人员的,必须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向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报

 批。在核定的计划内使用,绝不允许“先斩后奏”、先用人后审批,一经发现,除责令辞退以外,还要严肃追究用人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四要严把管理关。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辅助性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期限原则上一年一签。按照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不胜任岗位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及时要求相关程序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同志们,这次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一项牵涉面广、难度大,又容易“得罪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克服困难、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篇二: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1 - 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草拟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管理,切实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控制行政成本,依法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 、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编外人员,确因有明确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的,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核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提出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岗位仅限于后勤保障类岗位、管理辅助性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涉密、人事、财务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2. 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 量。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提出审核意见;国家和省市尚未明确核定标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

  - 2 - 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提出员额审核标准,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行政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 10% (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另行核定)。公安、城管、人社、财政、卫生、教育等少数因工作性质确需超出限额规定使用较多编外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总额,在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后,由主管部门商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提出编外人员员额总量、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四、主要任务

 1. 全面梳理现有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且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超出员额范围使用的人员要依法终止合同;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确需继续使用的人员,应在核定的员额标准内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填报《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汇总表》,获批准后完善法定手续;对部分编外聘用人员还在合同期内的,待合同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县创投集团下属进贤县胜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天公司))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 5 月底前完成。

 2. 规范编外人员人事管理。由胜天公司在 1 个月内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统一负责管理,切实保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依法为编外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各用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加强使用管理、严格考勤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编外人员离岗的,由用工单位书面报胜天公司,由胜天公司与编外人员签订解除劳

  - 3 - 动关系协议,5 个工作日内报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备案。

 3 3 .规范编外人员申报招聘程序。编外人员岗位属于保安、绿化、保洁、食堂、维护维修等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的,原则上不予核定编外人员使用计划指标,属于管理辅助岗、专业技术类的,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在员额范围内提出编外用人使用计划,填写《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牵头,胜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或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具体的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信息、招聘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知识,管理辅助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我县托管人员。

 4. 规范编外临聘人员经费管理。经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后使用编外人员员额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管理费等,每月由用工单位核清在岗人员,将工资发放花名册和考勤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备案意见统一拨付编外人员经费到胜天公司,由胜天公司按月为编外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待遇。经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同意的编外人员,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部门),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年度聘用员额和具体人员名单编制经费预算、核拨人员经费,未经审批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经费;单位用自筹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的,由各用工单位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列支,未经审批的,财政部门对违规列支的相关费用予以全部收缴国库。

  - 4 - 四、有关要求

 1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邓之武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志文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要严格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强化编外聘用人员人事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标准;县财政局要加强经费核拨和使用的监管;县审计局负责相关审计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支持;县公安局、县信访局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编外聘用人员员额使用、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等编外人员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工单位要依法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2. 严肃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编办、财政、人社以及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申报编外人员计划,不得将本岗位工作人员安排在其他岗位而另行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招用编外人员和在本方案印发前聘用的编外人员未按规定清理的,要严肃问责。

 3 3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 5 - 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人事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好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完成规范清理任务的同时,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附件:1-1、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 1-2、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汇总表 1-3、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申报表

  - 6 -

  - 7 - 附件1-1 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处 民族

 籍贯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入党 时间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现居地址

 学历学位 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及时间

 所学 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及时间

 所学 专业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经历

  - 8 - 个人优势特长

  申报 单位 聘用岗位 申报单位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六份,用工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一份。

  - 9 - 附件 1-2 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用工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聘用岗位 聘用起止 时间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备注

 - 10 - 附件 1-3 进贤县机关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计划申报表

 (

 年度)

 编外

 用工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实有人数

 编外用工 实有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

 编外

  用工

  申报

  计划

  情况 编外用工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聘用期限

 薪酬待遇 经费来源

  用工单位意见

 有关情况说明(用工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编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六份,用工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一份。

 - 11 - 附件 2 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草拟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编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外聘用的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

 第三条 编外人员管理坚持“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核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必要、精干、高效”的要求有效控制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编外人员岗位仅限于后勤保障类岗位、管理辅助性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 人事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务、涉密、单位中层管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第六条 编外人员资格条件由用工单位按岗位要求拟定。

 第 七 条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第二章

 领导机构职责及指标管理

 第 八 条 成立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邓之武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志文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

 - 12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日常工作。。

 第 九 条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要严格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强化编外聘用人员人事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标准;县财政局要加强经费核拨和使用的监管;县审计局负责相关审计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法律支持;县公安局、县信访局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编外聘用人员员额使用、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等编外人员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工单位要依法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 编外人员员额指标计划使用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申报。编外人员的使用实行员额管理,原则上按本单位编制数的 10%核定,情况特殊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根据工作情况据实上报,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空编单位,公开招录正式工作人员一时无法到位,又确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空编数提出申请之后,再按本单位编制数的 10%申请。各单位聘用的后勤或特殊岗位人员(食堂、保安、门卫、保洁、打字员等)全部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不占用本单位 10%的员额指标。

 用人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明确用工事由、岗位、人员条件、计划人数、聘用期限、待遇薪酬等事项,报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提供有关依据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审定。县人社局接到主管部门申请后,会同县委

 - 13 - 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县领导小组审定。

 (三)下达计划。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将指标下...

篇三: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市规划局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 根据《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1 号,以下简称 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规划局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峰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蔡勋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湘清,市纪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组长周洪兵任副组长,人事科、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财务审计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清理清退办)设人事科,由人事科科长刘昊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意见 局系统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六条指导意见进行。

 (一)局机关。聘请工勤岗位编外人员原则上按市编办核定机关编制总数的 10%以内控制。此次清理后,不得超过3 名。局机关聘用的工勤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

 市委、市政府设在我局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市城镇扩容提质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聘请编外人员 1 名。

 (二)局属各分局。聘请编外人员原则上按市编办核定编制总数的 10%以内控制。此次清理后,不得超过 2 名。

 (三)市规划监察支队。聘请编外人员按市编办核定的临时用工计划数控制。此次清理后,可聘请规划协管员 20名。

 (四)市城乡规划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办公室。聘请编外人员按市编办核定的临时用工计划数控制。此次清理后,可聘请规划信息员 30 名。

 市委、市政府常设我局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聘请编外人员 2 名。

 (五)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聘请编外人员原则上按市编办核定编制总数的 10%以内控制。此次清理后,可聘请编外人员 1 名。

 上述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不得以单位名义直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所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其中,聘请的工勤岗位人员按市财政局核定的 3 万元/每人每年(包干)标准核发;聘请的专技岗位人员(含网络技术维护等)的,报经市局研究同意后,可参照同等条件下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和市规划信息中心。可根据本

 单位业务工作量和财务收支额自行制定清理清退方案、择优选聘方案,报市清理清退办批复后落实到位。可根据财务状况和岗位业绩等内容确定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三、基本原则 (一)应清尽清、按岗择聘的原则。

 各用工单位、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上述六条指导意见,依照先全员解聘后(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再按岗择聘的程序,切实做到应清尽清、按岗择聘。清理清退工作中,不得新增编外人员;按岗择聘过程中,不得违规聘用编外人员。

 (二)统筹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局清理清退办对局系统的清理清退工作负总责,统筹部署安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上报情况。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清理清退工作负责。

 1.局机关的清理清退工作由人事科和各用工科室负责。首先由用工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拟清理清退人员告知谈话;然后由人事科组织局机关拟清理清退人员谈话;最后由人事科统一办理解聘手续。

 2.各用工单位的清理清退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首先由用工单位组织清理清退人员谈话;然后由人事科统一办理解聘手续。

 3.人事科承担局清理清退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督

 促各用工单位清理清退工作,并督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长效机制的落实。

 4.财务审计科负责对用工单位支付编外聘用人员的资金来源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牵头组织对个别单位申请的特殊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评估;负责将编外聘用人员情况纳入内部审计监督范围。

 5.驻局纪检组负责全程严格监督,强化执纪问责。

 6.机关纪委负责将清理清退情况纳入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内容,及时查找并提供问题线索。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或上报。

 (三)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

 局系统要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圆满完成市委常委会议、市编委会议关于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的决定。

 1.政策要用好。各用工单位、相关科室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把上级政策吃透,把思想工作做好。

 2.措施要得力。各用工单位、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和拟清退人员具体情况,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妥善予以清退,该补偿的依政策补偿。各用工单位、相关科室要做好清退人员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畅和人员稳定。

 3.工作要创新。局系统要将清理清退与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各级领导、共产党员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纪律要严明。对不能按时完成清理清退任务和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进行问责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步骤 清理清退工作从 4 月份开始,到 8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成立市规划局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印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局清理清退工作调度会,专题部署安排清理清退工作。局属各用工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并明确专人分管负责。

 (二)清理清退阶段(5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 1 号文件及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开展清理清退工作。5 月 4 日前,局属各用工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拟清理清退人员作告知谈话,并做好记录。要通过报送信息等方式及时向局清理清退办报告。局清理清退办将不定期到各用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和跟踪督查。

 清理清退工作结束后,各用工单位要将清理清退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于 6 月 15 日前一并报局清理清退办汇总(联系人:毛辉林电话:8886771)。

 (三)重点督查阶段(6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

 局清理清退办根据动态掌握和上报情况,有针对性的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并向市清理清退办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四)自查自纠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

 各单位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迎接市清理清退办专项督查。

 (五)整改处理阶段(8 月)。

 根据市清理清退办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

篇四: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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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

  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控制行政成本,依法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范围和对象 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团机关及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聘用的编外人员。

 三、基本要求 1.不再使用行政附属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原已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其人事管理、薪酬福利仍维持不变。新进人员按照编外人员员额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特岗人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

 3.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确因履职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服务、辅助执法、技术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事务。编外人员员额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核定;国家和省尚未明确核定标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员额核定标准。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 10%(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比例要相应下降)。公安、城管、人社、卫生、教育等少数因工作性质确需超出限额规定使用较多编外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总额,在对现有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后,由主管部门商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提出编外人员员额总量、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报市编委审定后执行。

 四、主要任务 1.规范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员额总量管理。严格编外人员员额使用程序,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需使用编外人员的,应于每年三季度向市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外人员员额使用数;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年度聘用员额和具体人员名单编制经费预算、核拨人员经费。

 2.规范编外人员人事管理。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编外人员招聘、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岗位需要和综合素质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编外人员; (2)与编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由人力资源公司与编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编外人员协商签订上岗协议; (3)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依法为编外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编外人员人事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3.规范编外人员经费管理。市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后使用编外人员员额的,其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险经费或劳务派遣费用列入用人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编制项目,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拨。未经审批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经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审批备案后使用编外人员的,其人员经费由用人单位安排,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五、组织实施 1.全面清理现有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且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超出员额范围使用的人员要依法终止合同;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确需继续使用的人员,应在核定的员额标准内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获批准后完善法定手续。

 2.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制度。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和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编外人员员额管理、人事管理、经费管理相互协调、互为制约的管理体制。市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编外人员员额管理,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市组织、人社部门要强化编外人员人事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标准;市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核拨和使用的监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编外人员员额使用、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等编外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编外用工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3.严肃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以及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违反本意见擅自招用编外人员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由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追究。

 各区要相应做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街镇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各区原核定的行政附属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再继续使用,原有后勤服务在编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本意见制定。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

 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去干,缺少一种敢于负责的担当和气魄。比如,做协调工作,有时真成了“传话筒”和“二传手”,只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缺乏与有关领导和同志共同商讨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多,针对性不强,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多了一些“官气”、少了一些“士气”。往往是听汇报的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比如,对县委提出的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做到。即使下基层,有时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在基层帮扶工作上,有时只注重出谋划策,抓落实、抓具体的少,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问题关心少、关注不够。

 六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自认为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已经能够胜任工作,有自满情绪,缺乏俯下身子、虚心请教、不耻下问的态度。对待新问题、新情况,习惯于根据简单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创新不足,主观上存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会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围绕领导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可靠依据。要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借“他山之石”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此,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可能早半拍、

 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主动性。唯其如此,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参谋”才能参在点子上,“助手”才能助到关键处。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围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勤政为民

 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破解“官僚主义”,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群众。工作中,要力戒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老爷”做派,多与群众接触,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养成问计于民的好习惯。

 二是勇于解难事。务实从严,是每个党员干部对待工作的正确态度。要把这种态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戒除贪图淫逸、讲求舒适、怕吃苦、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不良作风,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作为一方。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最大可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勤俭从政,效率为先。

 四是接受监督。联系群众更要相信群众,加强民主更要多听民声。工作中时时处处应该考虑到群众利益,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工作开展得更有人气和活力。...

篇六: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

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天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动员部署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管理。刚才,X 同志宣读了《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和《X 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对清理清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来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要求全面彻底清理编外人员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巡视巡察组指出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这一块的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清理清退编外人员已成为我县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它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呼声,是当务之急,更是大势所趋。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方面,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十八大以来,按照 X、X 文件,我县多次组织

 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清理规范工作,但效果不佳,清理过后又反弹。近几年的巡视巡察,又重点指出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这一块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有的单位一边是人员超编,一边是大量聘用编外人员;有的单位,关键岗位也由临聘人员担任;有的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对编外人员管理不严格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有明确的说法,被巡视单位党组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当“说客”。对此,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要本着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全县大局负责的态度,敢于说硬话、敢于得罪人,以“抓铁留痕”的决断和勇气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另一方面,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减轻财政负担,加强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目前,随着行政性收费的进一步规范,自收自支的供养模式基本难以为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工资除医院等少部分单位,其他的都由财政负担或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上用人成本逐年上升,全县编外人员经费是一笔十分惊人的开支。我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多,财政压力已经很重,还要承担大量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财政负担雪上加霜,编外人员已经成为县财政的沉重包袱。一些单位已经人满为患,可是还养了一大批编外人员,导致一些在编人员养尊处优,往往把急难险重的工作

 都让编外人员去干;有的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并不是真正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人情关系,往往由单位的少数领导说了算,甚至于个别部门单位连集体研究的程序都 X 略了,你安排一个子女,我也安排一个亲属,各行其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不正之风,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此以往,必定会出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稳妥抓好清理清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压实责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重视与否,反映的是党的观念强不强,从严治党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够不够。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三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有一套班子、有一个方案、有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员。要明确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吃 透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相关的政策弄懂摸准,要严格对照《XX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返聘退休人员、编外大量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 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X 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清退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清退的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和工作步骤。要细致研究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问题,确保不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摸清底子。各单位要按照清理清退方案的要求,对本单位编外用人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要逐一建立台账,台账的信息要准确完整,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通过实地核查、接收举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台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经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的,一律严格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讲清规矩。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从意识、规矩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按清理清退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期限完成规定动作,实行主管部门负总责原则,严禁上交矛盾。要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推诿、不畏难,狠下决心,敢于担当,切实加以解决。

 五要做细工作。全面清理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肯定编外人员所作的贡献,全面考虑他们的困难,尽量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些。不要因为清理清退而影响正常工作,甚至导致上访和负面舆情。要突出公平公开,不能搞“暗箱操作”,该告知的政策要及时告知,该公示的情况要主动公示,保证每一名干部职工特别是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突出教育引导,对编外人员的思想动态要加以引导教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简单粗暴地对待、一清了之。人社部门要加强被清退人员的就业帮扶,为清退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积极帮助他们再就业。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服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 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以这次清理清退工作为契机,全面规范整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用人行为,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X 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今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必须以此为依据,并做到“四个严把”。

 一要严把入口关。当前基层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手紧张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克服困难,要尽量通过内部调剂、资源整合、公开招考等方式解决人手紧张的问题。决不能出现一个人做事几人看,一边是一张报纸一杯茶,一边又叫苦连天反映人手紧张、要求增加人手的现象。凡满员和超编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核定编外用人,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形式解决的岗位,一律不予核定为编外用人。

 二要严把使用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必须是辅助性质的,使用人员只限于从事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能在涉密岗位工作,不能替代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单独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按照“人岗相适”、“持证上岗”的原则,被使用到专技岗位上的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资质和学历。

 三要严把批复关。确因工作需要,要使用编外辅助人员的,必须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向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报批。在核定的计划内使用,绝不允许“先斩后奏”、先用人后审批,一经发现,除责令辞退以外,还要严肃追究用人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四要严把管理关。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辅助性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期限原则上一年一签。按照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不胜任岗位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及时要求相关程序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同志们,这次清理清退编外人员是一项牵涉面广、难度大,又容易“得罪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克服困难、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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