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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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8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XX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部署要求,发扬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8篇,供大家参考。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8篇

篇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部署要求,发扬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光荣传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作用,打造 XX 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雷锋精神,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始终保持良好形象。要把"奉献、友情、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与军人"不怕吃苦、不怕疲劳"的精神结合起来,把退役士兵志愿服务与新时期文明实践结合起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军事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了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由退伍军人服务站站长 XX 担任,副队长由武装专干 XX 担任,XX、XX 担任队员。

 三、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并引导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活动服务。发扬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光荣传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更好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作用,树立广大退伍军人的良好形象。

 四、志愿者招募 退役军人人数在 20 人以上的村(社区)要组建 1 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小分队,小分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10 人;退役军人不足 20 人的村(社区)要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服务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和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按照团体注册、志愿者招募、队员审核注册的步骤,分级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实行逐层管理,逐级负责。为增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凝聚力,推进全县志愿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统一使用陕西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名称和队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授旗后,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

 五、退役军人志愿者誓言 我志愿做一名光荣的老兵志愿者,我保证永远保持军人的品格,尽我最大的努力,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服务,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乡镇要迅速建立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伍,明确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2 严格招募对象。首先,志愿者应该孝顺和良好的行为,没有不良记录。单位主要领导的调查和政治考核必须检查核实,特别是在思想基础方面,要充分考虑综合准备,不宜招募对象一律不作为志愿者招募。

 3.要注意典型引导。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擦亮退伍军人的名片,弘扬退伍军人的正能量,以乡镇最美的退伍军人为吸收对象,发挥他们的个人影响,带动身边的人,树立退役军人的良好形象。

 4.加强宣传报道。从创建到工作,都要进行全过程的内外宣传,增强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影响力,让退伍军人通过组织和活动找到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利用媒体等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奉献"氛围,友谊,互助和进步"为退伍军人的志愿服务。

 附件:

 1.XX 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退役军人志愿者信息审核表 3.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季度活动统计表

 附件 1:

 XX 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XX

  镇人大主席

  XX

  镇党委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武装部部长

  XX

  组织委员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由 XX 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 2:

 退役军人志愿者信息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通讯地址

  服务经历 是否登记注册过志愿者:是£

 否£ 原注册机构

  微信号码

  联系方式

  个人特长

  志愿项目选择 服务退役军人

 服务基层群众

  服务重大任务 开展应急救援服务

 开展生态保护服务

  开展红色宣讲服务 开展医疗健康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

  其他服务项目 服务时段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其他时间 审核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季度活动统计表(

  季度)

 序号

 服务队

 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项目

 志愿服务情况

 服务人数

 服务时间

 本月新增志愿者注册人数(必填)

 新闻媒体宣传

 备注

 新闻标题

 链接:微信、新闻及电子报等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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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电 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汇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立全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发展,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开展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镇情概况及办公保障情况 **镇位于**县宜东新区,镇域面积 32 平方公里,下辖18 个行政村,165 个村民组,常住人口 4.2 万人。全镇现有各类优抚对象*人,全镇共有退伍军人*人。

 在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标准化建设上,我镇严格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认贯彻落实,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设置专门的办公室,办公设备齐全,专职办公人员*人。在*个村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从村“两委”中指定专人负责,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向农村延伸,有效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四措并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压实责任,重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根据分管领导划分责任片区,确定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包村领导干部配合,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及村警主动调解的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确保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有

 条不紊地开展。

 二是全面摸排,知底数。将全面摸排与重点摸排相结合,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底数工作。结合开展的各类拥军优抚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了解退役军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同时,针对重点信访人员和退役军人诉求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生活困难、帮扶解困不够等问题开展集中摸排,形成具体问题台账,对摸排发现的问题同步开展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政策清、情况明。今年*月,镇党委政府专门安排部署,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全镇所有“两参“人员进行摸排,更加全面地掌握了全乡有意向参加上访军人情况,促进了我镇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固发展。

 三是包保稳控,解难题。将排查出的退役军人信访中存在的矛盾和隐患,建立包保稳控专项档案,落实职责分工,逐人逐项对照相关政策检查落实到位。针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及时妥善解决。对于无政策依据的一些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同时,结合元旦、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对生活有困难的,开展“一对一”帮扶援助,切实解决困难,努力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扎实管理,维权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规范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及时接待每一个来访退役军人,为来访人员提供热情服务,主动了解退役军人情

 况,掌握其思想动态情况,加强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做好政策解答和思想疏导工作,落实首办责任,认真办理退役军人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各项权益。

 三、“五个强化”夯实工作基础 (一)强化组织建设,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导高度重视,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工作能力,积极主动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统一职责,认真抓好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工作。

 (二)强化服务引领,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为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进行摸底走访,详细了解辖区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就业情况等,建立退役军人信息台账,全面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自乡退役军服务站成立以来,已完成退伍军人登记及信息采集*人,建立退伍军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套,光荣牌做到全覆盖悬挂。按照退役军人中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有诉求人员等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切实掌握退伍军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服务站站长上门录入信息,做到不错登、不漏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采集工作,为今后开展的服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强化规范管理,增强退役军人服务正规化。为做

 好退役军人的管理工作,全镇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制度,设置专职人员负责退役军人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接待讲解、信息登记、档案建立等系列服务,并对退役军人反映的相关诉求认真登记并核实情况,认真答复退役军人的咨询,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职能作用,把服务摆在突出首位,不断提升工作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双拥帮扶,落实相关政策。一是全镇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每季度定期召开双拥工作会议,研究双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确保双拥工作协调发展。二是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包组包户责任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及时给予救助,切实让他们感到政府群众是他们的贴心人。全镇现有退伍军人*人,各类优抚对象*人。针对各类优抚对象均依据相关文件每月按时发放抚恤补助金。并在春节、八一、元旦等重大节日,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深切关怀。与现役军人家属进行屈膝谈心,让军人家属感受到光荣感。

 (五)强化宣传引导,促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中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和事引导退役军人发扬传统、遵纪守法、

 模范带头等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永远跟党走”,不断凝聚正能量,为建设美好**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是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服务意识不够。

 二是工作指导不到位造成镇村干部在入户走访、慰问不够深入,情况了解不够精准,资料收集不完善。

 三是对困难退役军人各项关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认真学习。加强对村级服务站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责任意识,加大拥军爱民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完善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职能建设,不断朝着建设高标准、政治理论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方向出发,当好退役军人的“娘家人”,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成拥军爱民的“光荣之家”。

篇三: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共 4 篇)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1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突出服务功能,服务站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二、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三、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五、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六、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七、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八、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述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

 九、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十、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2

  1、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4、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

  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

  7、开展本乡(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8、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

  9、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3

  一、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二、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

 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省、市、县上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里硫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开展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分析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式,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和随军家属招璃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五、做好樟坪畲族乡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等工作;

  六、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七、开展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八、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4

  一、服务对象:本辖区、本单位退役军人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四: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流程图

  服务中心职责 一 、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组织政策调研,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 二、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六、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收集管理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 七、指导和加强退役军人党的建设; 八、指导辖区内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体系基本要求,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内容与要求,以及服务中心(站)的服务管理、服务监督与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DB37/T 4430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场所建设和设施配备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s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3.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veterans service center(station)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的服务机构,包括省、市、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注:

 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站)。

 [来源:DB37/T 4430—2021,3.1] 4 总则 4.1 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困难问题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4.2 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退役军人服务全过程,对退役军人进行革命传统、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强化表彰激励,培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4.3 建立覆盖全省的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分层级履行职责,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4.4 与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机构、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等进行服务资源共建共治共享,在退役军人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商圈等推动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专业化服务。

 5 服务体系

 5.1 服务职能 5.1.1 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

 —— 协助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 —— 协助做好本级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 配合搭建就业创业扶持、帮扶援助平台; —— 做好来访接待、走访慰问等工作; —— 开展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做好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 指导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5.1.2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

 —— 协助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 —— 协助做好本级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 做好来访接待、走访慰问等工作; —— 协助做好移交安置、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 指导所辖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5.1.3 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

 —— 协助落实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政策措施,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 —— 协助做好本级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 做好来访接待、走访慰问等工作; —— 协助做好移交安置、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 指导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掌握并上报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5.1.4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

 —— 开展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来访接待、走访慰问、权益维护、信息采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 做好本级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 配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 指导所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摸清、掌握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5.1.5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

 —— 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信息采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 协助组织党员学习、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摸排登记等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 做好来访接待、走访慰问工作; —— 摸清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并向上级服务站及时报送。

 5.2 服务场所 应按照DB37/T 4430的要求建设服务场所、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进行信息化建设。

 5.3 工作人员 5.3.1 应综合辖区内服务对象数量、工作特点等因素,合理设置岗位,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宜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配备信息联络员。

 5.3.2 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签订保密责任书;定期参加党的理论政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形势教育、国防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

 5.3.3 工作人员应着工作装、举止得体;语言规范、表达清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

 6 服务内容与要求 6.1 就业创业扶持 6.1.1 分析调查 6.1.1.1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利用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分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县(市、区)服务中心应建立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并动态更新,掌握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总体情况。

 6.1.1.2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每年协助组织就业创业需求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 培训服务需求,包括是否需要培训、需要的技能培训等; —— 就业服务需求,包括是否就业、拟就业方向、需要的就业服务等; —— 创业服务需求,包括创业意愿、创业方向、需要的创业服务等。

 6.1.1.3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根据调查工作安排,配合上级服务中心采集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和需求信息。

 6.1.2 教育培训 6.1.2.1 市、县(市、区)服务中心应协助组织当年的退役军人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心理调适、职业指导、人才测评、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等。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上级组织的适应性培训。

 6.1.2.2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利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资源,依托高校、园区、职业培训机构等,协助举办或与相关机构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6.1.2.3 县(市、区)服务中心应帮助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了解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和创业环境,有条件的服务中心宜组织适应当地经济社会产业特点的创业培训。

 6.1.3 就业服务 6.1.3.1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资源,了解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搜集、汇集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向退役军人动态发布、推送岗位信息。

 6.1.3.2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举办或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合举办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招聘会、推介会,为其提供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参加。

 6.1.3.3 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站)应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协助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等再就业。

 6.1.4 创业扶持 6.1.4.1 省、市服务中心应协助举办或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就业创业论坛、讲坛、军创产品成果展等活动。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组织退役军人参加。

 6.1.4.2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通过以下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扶持,乡镇(街道)服务站应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退役军人创业扶持申请信息:

 —— 协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 —— 协调开发推介退役军人创业项目; —— 帮助申请创业扶持基金等。

 6.1.4.3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协助挖掘、培育、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创新创业。

 6.2 优抚帮扶 6.2.1 优抚服务 6.2.1.1 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协助办理优抚待遇申报审核、优抚待遇发放、待遇关系转移等事项。

 6.2.1.2 在每年春节前、建军节或新兵入伍时,县(市、区)服务中心应组织集中悬挂光荣牌仪式,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负责悬挂或更换光荣牌的具体工作。村(社区)服务站应定期查看光荣牌情况,发现损坏的,上报上级服务站申请更换。

 6.2.1.3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协助上级部门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慰问金、慰问信。

 6.2.1.4 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站)应按照职责分工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6.2.1.5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协助开展烈士安葬、烈士寻亲等工作。

 6.2.1.6 各级服务中心(站)宜利用专业医疗机构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康养咨询服务,组织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

 6.2.2 帮扶解困 6.2.2.1 市服务中心应每季度组织下级服务中心(站)对困难服务对象进行信息统计,动态掌握基本情况,及时了解困难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困难诉求、重大变故等情况。

 6.2.2.2 各级服务中心(站)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筹措社会资金、争取慈善捐款等方式,为困难服务对象家庭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帮扶援助。

 6.2.2.3 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协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困难帮扶基金。

 6.2.2.4 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帮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待遇,协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办理优抚医院、光荣院入院等。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帮办代办等服务。

 6.3 走访慰问 6.3.1 联系走访 6.3.1.1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向联系走访对象发放联系卡,告知沟通渠道和联系方式。

 6.3.1.2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通过入户、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联系走访,进行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权益维护等工作。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鳏寡孤独等重点服务对象,提高联系走访频次。

 6.3.1.3 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在服务对象退役返乡、立功受奖、树立英模典型、重要节日、遇到困难、重大变故等重要时间节点入户走访,开展沟通联系、帮扶援助等工作。

 6.3.1.4 县(市、区)以下服务中心(站)应定期走访功臣模范、残疾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等重点服务对象,了解服务需求,为其提供精准化服务。

 6.3.2 节日慰问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配合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在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进行走访慰问。

 6.4 权益维护 6.4.1 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

 6.4.1.1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通过举办主题活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向服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向服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服务对象推送相关信息。

 6.4.1.2 乡镇(街道)以上服务中心(站)应向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相关政策咨询。

 6.4.2 来访接待 6.4.2.1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公开公示来访渠道,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电话等。

 6.4.2.2 乡镇(街道)以上服务中心(站)宜向服务对象提供视频接访、远程咨询、多方会商等便利的沟通方式。

 6.4.2.3 应按照“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的要求热情接待来访的服务对象,认真了解来访事由。

 6.4.2.4 应详细记录服务对象来访信息(来访接待登记表样式见附录 A),根据其不同服务需求,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 对职责内事项,能现场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应告知具体情况和办理流程; —— 对政策范围内的来访诉求事项,应收集、整理诉求事项的基础资料,如实录入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提报相关责任部门; —— 对不符合相关政策和涉法涉诉等职责外事项,应向来访人员进行充分解释说明。

 6.4.2.5 应跟踪记录各类来访事项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定期统计分析并归档。

 6.4.3 法律服务 各级服务中心(站)应利用司法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流程见附录B)。有条件的服务中心(站)宜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点。

 6.4.4 调解服务 各级服务中心(站)宜借助人社、司法等公共服务资源,配合有关部门为服务对象提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条件的服务中心(站)宜建立专业的调解队伍。

 6.4.5 心理服务 6.4.5.1 乡镇(街道)以上服务中心(站)应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定期邀请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退役老兵等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有条件的服务中心(站)宜设立老兵工作室;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帮助联系专业医疗机构协助就医治疗。

 6.4.5.2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服务站宜设立专业的心理咨询室(谈心室等),其他乡镇(街道)服务站应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力量。

 各级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对照情况见附录C。

 7 服务管理 7.1 安全保密管理 7.1.1 应制定并实施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 安全保密管理责任部门及分工职责; —— 明确的服务中心(站)保密事项;

 —— 涉密人员管理;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与传输及保密管理; ——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 —— 密件及涉密会议管理; —— 单位保密要害部位管理; —— 涉密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7.1.2 应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意识、防范措施和管理的教育培训。

 7.1.3 每年进行一次保密安全检查,查找安全保密漏洞,改进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7.2 信息管理 7.2.1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在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工作流程见附录 D)、常态化联系中了解服务对象工作状况、家庭状况、思想状况等,分类汇总辖区内服务对象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

 7.2.2 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应对已开展的退役军人服务建立工作台账。

 7.2.3 各级服务中心(站)之间按照权限分工共享退役军人基础信息。

 7.2.4 县(市、区)以上服务中心应对平台数据进行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安全。

 7.3 档案管理 7.3.1 应制定并实施服务中心(站)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 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 归档的范围; —— 形成与收集; —— 整理与归档; —— 保管与保护; —— 鉴定与销毁; —...

篇六: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街道“ 新时代枫桥式” 退役军人服务 站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印发<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XX〕X 号),《关于申报首批 XX 市“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点的通知》(X 退役军人局发〔XX〕11 号)和 XX 区《关于印发<关于推进 XX 区“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余委退役军人组办〔XX〕4 号 )等文件精神,按时、保质完成创建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服务不缺位、保障全覆盖、尊崇有氛围、引领建新功”的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目标,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推进 XX“三

 个全域”建设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XX 年 9 月底前,街道本级和 X 个社区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级达标型;XX 年 10 月 10 日前文仪等 8 个社区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级示范型标准,力争全省“枫桥式”和全国示范型。至 XX 年底,街道本级和 X 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级示范型标准;至 XX 年底,省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创建标准 按照分级规范原则,街道建设标准统一对照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社区建设标准对照浙江省村(社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 1)

 1.省级达标型。对照创建标准,考评达 80 分以上,且辖区内 60%的站达到 80 分以上。

 2.省级示范型。对照创建标准,考评达 90 分以上,辖区内所有站全部达标,且 30%的站达到 90 分以上。

 3.全省枫桥式。在省级示范型中择优遴选。

 4.申报全国示范型。XX 年,全国计划在县、乡两级建成 10000 家以上“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对照创建标准,考评分 90 分以上。

 四、实施步骤 1.创建申报。XX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8 个首批市级以上“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申报创建任务。

 2.创建进度。XX 年 9 月底前,街道本级和 X 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级达标型。10 月 10 日前,8 个首批市级以上“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社区,对照省级示范型标准,查漏补缺,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3.自查评估。XX 年 6 月 30 日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街道和相关人员,对申报的 8 个市级以上“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点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指导、预评估,9 月 30 日前形成自评报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初评复评。区级初评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市级复评工作在 11 月 1 日前完成。11 月 25 日前,省厅对各市复评材料进行验收,并选取 50%以上创建单位进行实地复核。符合条件的,择优遴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推荐上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5.创建命名。按照“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原则,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提请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命名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方向正确。坚持党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原则,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退役军人头脑,提升退役军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健全信息档案,建立联系制度,即基层服务站退役军人党员制度,退役军人党员与一般退役军人“1+X”联系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党员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

 2. 严格对照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严格对照(浙退役军人厅发〔XX〕X 号)通知要求,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 X 个方面、75 项和社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 10 个方面、36 项具体建设评分标准,逐项分析落实,确保建设标准和质量。

 3. 完善工作机制,体现尊崇优待。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街道本级和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退役军人服务要形成“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坚持重点优扶对象“五联系、六必访”、现役军人荣誉送

 达、军人退役返乡接送、上门悬挂光荣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工作,完善已有的社会化优扶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六个一”的工作举措,即建立“一卡”,对困难退役军人实行一档一卡、选树“一批”优秀、最美退役军人、建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建立“一个”平台,动态掌握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宣传、交流作用,培育“一批”专业社会组织、开展“一系列”优扶项目,提高社会化优扶服务覆盖面、精准性和满意度。推出更多优先优待举措,体现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认同。

 4. 注重作用发挥,助力基层治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担当、崇尚荣誉、敢打必胜的优秀特质,遴选适龄退役军人编入基层应急力量和民兵预备役队伍,充实国防后备力量,在应急救援、抗洪抢险、社区消防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开展“一村社一志愿服务”品牌创建,鼓励支持开展组建平安守护、纠纷调解、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服务队,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5. 注重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排查梳理,精准建档立卡,掌握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方面的合理诉求。坚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法律援助、政策解答、心理疏导、服务代办、个性帮扶等方法,化存量、控增量,确保和谐稳定。

 6. 强化各项保障,确 保建设成效。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作为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对成功创建市级以上“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社区服务站,按市级每个 5 万元、省级每个 8万元、部级每个 10 万元标准奖励,此项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同时为确保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运作,街道本级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总人数,按每人每年不少于 150 元的标准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 3 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经费由街道承担。

 7. 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 合力。相关职能科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能力合作,组织部门要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做好典型宣传、志愿服务等工作,信访、司法等部门要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同公共服务办做好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帮扶和医疗救助、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社保接续等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精准对接,构成全方位的服务保障体系。

篇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x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1、突出个性化服务,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及时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2、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培育树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联络接待、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帮扶援助、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宣传、具体优抚事务、悬挂光荣牌、立功喜报、节日慰问、学习交流等工作。

 4、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xxx 乡各行政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

 1、强化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服务,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

 2、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xxx 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

 1、日常接待制度。做好日常接待登记,及时接听服务热线电话,听取退役军人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引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登记本》,能现场办理的做到当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理的,必须告知具体处理方式和时限。

 2、信息登记制度。实行退役军人“一人一档”精准管理,确保退役军人信息录入信息库,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记录和登记,做好影像及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走访慰问制度。结合春节、“八一”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不定期组织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沟通思想,做好跟踪落实。

 4、定期活动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一个展示、交流活动的场所。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小结。

 5、学习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老兵课堂”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兴趣培训等课程。组织村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等学习相关政策法规。

 6、会商分析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商分析会,邀请相关部门会商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和困难,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各项权益。

 7、工作反馈制度。按照“有诉求必受理、有困难必走访、有矛盾必化解、有疑惑必沟通”的要求,及时反馈退役军人办理事项的情况,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8、组团服务制度。定期组织组团服务人员开展活动,实行团长负责制,各团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团团长要做好日常事务工作,积极进行沟通交流,并向服务站反映信息。

篇八: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乡镇

县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创新退役军人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优待、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激励退役军人秉承革命传统、保持军人本色、积极参与到“三个 XX”建设中来,为全县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工作职责 (一)镇(办)服务站工作职责:开展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送达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帮助各类优抚政策的落实;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会;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掌握本辖区退役军

 人基本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加强辖区内退役军人党的建设;督促指导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二)村(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责:开展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送达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帮助各类优抚政策的落实;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会;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力配合镇(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各项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加强政策引导。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处理退役军人诉求。积极引导社会各领域为退役军人提供

 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文关怀、法律援助、就业安置等服务。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受理和核实本辖区退役军人的帮扶申请材料;协助做好走访慰问、技能培训、信访化解、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拓宽服务渠道。在开展各类走访、慰问等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镇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作用,引导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通过捐赠及设立基金会、开发帮扶项目、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参与退役军人帮扶服务工作。

 (三)实施激励举措。加大退役军人精神激励工作力度,提高军人社会地位,激发退役军人发扬光荣传统、自强不息、支持和主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热情,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及有关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退役军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各镇(办)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主任)为副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工作

 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服务站工作由村支书兼任,在便民服务大厅加挂村(社区)服务站牌子。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镇(办)负责落实镇(办)、村(社区)服务站办公地点及工作设备,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镇(办)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并统一制作各镇(办)村(社区)服务站牌子,县财政负责有关经费保障。全县各服务站确保在 5 月底前挂牌组建到位。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镇(办)及相关工作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服务机构设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镇(办)要将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反馈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对工作不重视、组建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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