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9篇

时间:2022-10-02 15:10:04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9篇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1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9篇

篇一: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资环发〔2020〕236 号)精神,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 9 厅局《关于扎实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资环发〔2020〕427 号)与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发改资环发〔2020〕453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结合各地、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以研发和引进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关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和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靶向施策、精准发力。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 2020 年,率先在部分领域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 2022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5 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依法依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过程规范

  3 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依规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依法依规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建立农用薄膜市场监管制度,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用薄膜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对已有强制性标准规定、已纳入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开展执法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协作,组织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销售农膜的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市设计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到2022年底,依法依规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依规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2 年底,我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5 年底,全市集贸市场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

  4 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2 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 2022 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 2025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到 2022 年底,推动全市邮政快递网点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量。到 2025 年底,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

  5 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强餐饮行业禁限塑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邮政管理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加强行业生态环保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快递领域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代替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并配置回收箱、回收机或回收柜台,提高塑料制品回收率,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市商务、市发改部门要全面摸底全市 2 万-10万平米的大型商场、超市,制定实施《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我市干旱冷凉地区推广生物全降解地膜替代普通地膜,从源头上减少地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开展降解地膜示范推广,组织实施降解地膜对比评价试验,完善评价标准体系,优先在重点用膜地区开展通过性能验证和技术评价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邮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邮政绿色产品、技术和模式征集活动。督促寄递企业落实邮件快件包装规范化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引导寄递企业加大可降解塑料包装的使用力度。鼓励各寄递企业可循环快递箱(盒)、可循环中转袋在省内实现本品牌网络流通全覆盖。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绿色采购制

  6 度,优先采购使用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商务部门要引导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并向社会发布减量执行情况。鼓励网络零售企业按照快递配送要求规范设计产品包装,减少二次包装,在源头减少塑料包装用量,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并将企业减量包装情况纳入电商企业示范创建、重点培育企业的重要考量范围。对于饭店等企业,通过减小产品体积、减轻产品重量、简化产品包装,以达到降低成本、减少垃圾的目的,从而实现既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目标;在确保不降低饭店的设施和服务的标准的前提下,物品要尽可能地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使用或调剂使用,不要轻易丢弃,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使用无污染的物品或再生物品,作为某些物品的替代。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7 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工信部门要组织我市可降解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并推进已列入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应用规模,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加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增设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容器,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加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力度。在写字楼、机场、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足量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收运频次,促进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依法依规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

 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传引导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自觉回收废旧农膜。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垃圾、废弃物收集和处理体系,指导建立农膜回收体系。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积极推进农药肥料塑料包装物回收,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研究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建立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逐步提高农药包装

  8 废弃物回收率。按照《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引导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有序开展。(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积极组织申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推进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等能源化利用,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申报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认定。高水平建设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再生利用过程污染排放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地表水体周边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指导公路机构(运营企业)落实公路日常养护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及时开展清扫保洁工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及清理回收行动,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9 (十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塑料污染治理领域国家标准、省级标准、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地方塑料制...

篇二: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街道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按照济源示范区 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 XX 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找准本次工作重点领域,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政策引导,科技支持。加强政策宣传,以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可替代、可降解为导向,广泛宣传使用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

 (三)强化监管,多元共治。加强执法监督和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重点领域禁限塑规定。强化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等领域的禁限塑政策宣传,减少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辖区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集贸市场要建立产品来源可追溯的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机制,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推动宾馆酒店行业减塑。积极倡导旅游星级饭店等场所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的相关服务。(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三)加快塑料行业转型发展。淘汰列入《XX 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的禁止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产能,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相关生产企业关停转型。

 取缔非法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小作坊、黑窝点等,从源头净化市场环境。(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积极倡导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动全市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提升快递包装规范化水平。选择一批商品品类,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六)促进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在写字楼、汽车站、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超、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机构(场所)和指定的居民小区(居委会)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市民分类投放行为。合理规划建设塑料制品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网点,推进再生资源利用项

 目建设,引导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推动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七)开展河湖塑料垃圾清理。将治理塑料污染纳入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在临近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重点河段沿线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八)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12369 等举报平台的监督作用,认真核实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限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责任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九)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塑料污染知识和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重复使用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责任科室: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行动,将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纳入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分领域选树一批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典型,带动全辖区参与

 塑料污染治理。(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党政办公室、各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日常工作推进制度,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指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做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宣传解读,利用微信公众号、基层群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引导居民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减少塑料污染产生。

 (三)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塑料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篇三: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1 - 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 实施方案(2020-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逐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宁发改环资〔2020〕471 号)和《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银发改发〔2020〕20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银川市委、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工作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培育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

  - 2 - 式和生活方式,全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生态靓县,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 2020 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县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域内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 2022 年底,全县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县范围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到 2025 年底,全县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县城建成区所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乡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全县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监督检查

  - 3 - 1.加强源头管控。各主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加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及证后监管,从生产环节的源头抓起,坚决杜绝生产国家禁止的塑料制品的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购销台账,严把生产销售关。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塑料制品抽检批次及频率,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

 市场监管局对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及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违规企业或单位;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对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的违规企业或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综合执法 局、县邮政分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2.严格执法监督。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国家禁止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的管理,引导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制品。加强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的日常监管,引导批发零售商向正规厂家

  - 4 - 采购产品,建立购销台账。各景区及餐饮单位不得向旅客、游客、食客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塑料制品。

 责任单位 :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创新供给模式

 l.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自带购物袋进行购物的方式,探索开展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加大废旧地膜回收力度,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

 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组织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推进餐饮企业率先使用可降解产品,对拒绝使用可降解产品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以连锁商超、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

  - 5 - 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全面推动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推动减少二次包装。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县邮政分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3.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坏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科技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l.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商业综合体、写字楼、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农业农村局加强农膜污染管控力度,推广残膜回收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 6 -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清理转运和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商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3.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河湖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河湖、灌溉水渠、排水沟等地区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 7 -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世界环境日、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同时,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等向餐饮企业、电商、外卖平台等用量大户发出禁塑倡议,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发改局、网信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广局、县邮政分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0 2020 年 年 8 8 月 月 7 27 日至 8 8 月 月 1 31 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切实科学的实

  - 8 - 施方案,并报市发改委及生态环境局备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摸清底数(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1 1 日至 0 10 月 月 0 30 日)。各工作事项牵头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对辖区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情况;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企业情况;废塑料进口情况、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情况;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情况及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医院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情况;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情况等,并建立台账,为后续开展相应工作打好基础。相关情况要于 10 月 30 日前分别报县发改局和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直至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年度目标。

 (四)总结工作情况。自今年 10 月份开始,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本行业、本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整治情况分别于每季度末的 20 日前报送县发改局和生态环境局备案;每年第四季度末的 20 日,要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安排部署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 9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县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文广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要提高认识,切实配合落实好禁塑工作部署。

 牵头单位: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广局、综合执法局、县邮政分局、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县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各相关企业限产限售限用塑料制品工作,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席制度,重点研究快递、外卖、农膜、农贸市场监管等问题,提出对策,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加强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等环节执法力度,共同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

  - 10 - 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广局、综合执法局、县邮政分局、各乡镇 (场)、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可降解替代产品、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鼓励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

篇四: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年] 李生晓梦 XIAOLIFEIDAO [选取日期] 虚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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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精神,围绕虚拟建设“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协调新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促进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经济发展,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治理”等重点环节,鼓励科技创新、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努力在塑料污染治理上走在前列,为虚拟县“双示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3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1 年底,建成“无废城市”。

 到 2022 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 2023 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县城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 2025 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城乡结合部、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二、主要任务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海关虚拟办事处等部门和各

  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有序推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量。到 2022 年底,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3 年底,县城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5 年底,全县城乡结合部、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县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 2022 年底,全县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5 到 2023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速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物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 2023 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县邮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研发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1.推进传统塑料产业转型提升。塑料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品标准要求。加强绿色设计,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培育壮大替代产业,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产品项目建设。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6 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的应用。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书店、药店等场所,推广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免租金、低押金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共享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等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1.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电商、外卖等平台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 推行绿色供应链。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

  7 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农膜管理新模式。鼓励生产、使用生物降解、强化耐侯等新型地膜产品。加大农膜减量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力度。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探索开展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建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膜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膜使用记录台账,农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回收记录台账。(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商场、写字楼、车站、旅游景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可回收物容器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收运频次。建立健全农村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县分类办、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管理,鼓励打造上接前段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培育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的塑料循环利用企业。大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 90%的社区和60%的行政村,到 2025 年底,实现全覆盖。(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分类办、县邮政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产废者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推动快递、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推动快递等企业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通过积分、返现、抵现等形式,在校园、社区、商圈等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外卖餐盒回收设施,到 2022 年底,全县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宾馆、进餐饮,签订塑料废品回收协议。(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

  9 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和渔网渔具回收。落实农村废弃包装物常态化、长效化回收处理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 80%、90%。建立县级归集、网点回收、使用者捡拾的废旧农膜回收和运储体系,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 90%以上,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合理设置回收点,加强回收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成“无废城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对塑料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开展综合治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的“虚拟样板”。(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 1.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

  10 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县分类办、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执法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塑料污染线索排查与执法快速响应机制,依法查处污染环境问题。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污染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塑料污染源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测体系,推行非接触、智慧化塑料污染监管,实现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

  11 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量、回收品种等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平台,积极探索纳入城市大脑,推进全过程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数据办、县分类办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信用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绿色信用制度,鼓励商家和消费者选择绿色包装材料、开展包装物回收利用、使用非一次性购物袋等绿色行为,积极拓宽绿色信用体系的覆盖范围和应用领域。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分类办、县商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社区、旅游景点、火车站等公众聚集、大流量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大意义和生态效益,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减少使用

  12 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将塑料污染治理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幼儿园日常教育内容和社会实践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县分类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切实抓好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

篇五: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所有名称都为虚 拟。

 [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白色垃圾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白色垃圾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

 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虚拟。

 (二)基本原则 源头减量,分类施策。强化源头减量和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本市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循环使用、规范回收、再生利用和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 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 2021 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2 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 2023 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本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均为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禁止本市塑料生产企业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虚拟海关)。到 2020 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

 微珠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将禁止类塑料产品列入《虚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时限淘汰禁止类塑料产品生产线,对禁止类塑料产品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塑料购物袋。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 2023 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一次性塑料餐具。落实《虚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以上(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落实《虚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措施,到 2021 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4.快递塑料包装。到 2021 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下降 40%。到 2023 年底,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市邮政管理局)。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可循环使用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贯彻落实绿色包装认证产品指引,引导电商快递企业开展绿色

 采购。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按照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绿色包装产品(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部分适宜作物上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等安全可控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在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推广可循环中转袋,到 2020 年底实现本市邮政业“9893”绿色工程,即:“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 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 8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 90%,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和塑料胶带使用率达到30%。到 2023 年底,全行业提升替代塑料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推进可降解包装材料应用,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 100%(市邮政管理局)。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增加“无需餐具”选项供消费者选择,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每年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鼓励寄递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在本市同城快递试点使用可循

 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在满足安全和材料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体系建设,以认证手段引导社会消费习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推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降低应用成本(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支持,加强可回收物体系的规范管理,禁止各类单位或个人随意堆放、倾倒塑料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视条件单独设置塑料废弃物收集容器,提高区域回收主体企业服务频率和水平(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各区人民政府)。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商务楼宇、大型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扩大设在镇、村、合作社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功能,承担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工作,到 2020 年底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的有效回收率 90%以上,到 2023 年底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鼓励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纳入全市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统一处理。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加强对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监管(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结合虚拟实际,培育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企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加强能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原生生活垃圾到 2020 年底基本实现零填埋,到 2022 年全面实现零填埋。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持续推进“清废行动”,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加快内河和沿海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在全面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对河面漂浮物聚集、岸坡垃圾堆积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第三方监管单位、养护单位、志愿者巡河活动,切实加强对垃圾随意丢弃、清倒现象的监督管理。开展清洁海滩行动,加强海滩及海上漂浮垃圾的监测管理(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

 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十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适时更新发布本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制定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贯落实国家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准标识(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依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商品包装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宣贯落实国家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引导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遵守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支持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环保税免征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委,各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将塑料减量替代及再生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塑料减量替代及再生利用产品。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限塑、禁塑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区人民政府)。结合全市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升级改造,为专业回收设施设备投放提供便利。消除设施设备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障碍,促进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市级循环经济支

 持政策和各区低价值可回收物支持政策,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回收利用(市发展改革...

篇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市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禁限同步、推广替代、规范处置的原则,分阶段有序开展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引领全社会开启绿色生活方式,为打造美丽中国“XX 样板”作出 XX 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 2021 年底,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 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 次性塑料制品。到 2022 年底,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产 品得到推广使用,形成一批公共机构塑料减量和治理的典型案 例。到 2025 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 性塑料制品,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禁止使用部分塑料产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禁 塑”摸底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 实施准备。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停止采购和使用《公共机构停止 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内 的产品。但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 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 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公共机构应加大对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釆购力度,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完善核销记录,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会议场所推广使 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

 鼓励自带杯具。公共机构食堂提供 外卖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打包盒、可降解塑料袋,不再使 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刀叉勺,提倡自带饭 盒。公共机构所属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接待场所设置不主动提供 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鼓励自带洗漱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含塑 料微珠的洗发水、沐浴剂、牙膏等日化用品。有条件的公共机构 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杆覆膜 餐盒等生物基产品,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使用。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统筹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规范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强 化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快递包装分类处 置,将塑料制品和纸质包装分类处理,在行政中心、高等院校等人 员密集区域设置快递包装回收设施,鼓励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 循环使用纸质包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 序有力有效开展。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

 体措施和工作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做好与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结合,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设施,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公共场所配置专业化回收设施, 推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二)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媒体资源,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教育,形成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 三)强化考核监督。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总 结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广一批 示范性强、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

 附件: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剥(第一批)

 附件

 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

 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1.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 盘、碟等。

 2.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 勺等(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4.一次性塑料水杯、饮料杯。

 5.厚度小于 0. 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6.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说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一酸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篇七: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IAOLIFEIDAO 单位部门卫健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生晓梦 [选取日期]

 单位部门卫健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卫健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XXX 结合实际写 XXXX”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强县战略和治理塑料污染工作要求,推动公共机构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底,全系统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三、主要任务 (一)有序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在各单位重点场所和塑料制品使用的重要环节,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禁止和限制使用。办公和会议场所加强不可降解塑料袋、签字笔、塑料杯等一次性用品使用管理,食堂等餐饮场所加强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管理,并逐步取消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方便重复利用。单位食堂要加强餐具的清洁消毒,推广干净卫生可循环使用的碗筷,鼓励就餐自带餐具,食品打包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办公场所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会议场所鼓励自带杯具,推广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出差鼓励自带洗漱用品。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统

 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规范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强化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快递包装分类处置,将塑料制品和纸质包装分类处理,在办公楼区域设置快递包装回收设施。禁止随意堆放塑料垃圾,完善收运处置环节,促进与环卫转运处置有效衔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打好打赢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积极推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不断增强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要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本单位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卫健局将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散发倡议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展“大手拉小手”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广泛宣传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大意义,普及禁限塑料制品有关政策和禁限内容,重点宣传禁止使用厚度小于 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水杯、塑料棉签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限制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吸管等禁限塑政策,推广使用生物基塑料制品,倡导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并引导家属和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来。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教育,形成引导和带动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全县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题培训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方式,积极引导全体职工带头“限塑”,增强干部职工绿色环保意识。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开展自查自纠,分析研究工作形势、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卫健局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节约型单位创建内容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总结推广塑料污染治理工

 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五)全面摸底排查。各单位要严格自查是否组织实施本单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教育、制订规章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定期检查督办、按时报送信息等;是否按规定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单位食堂是否按规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次性塑料餐具(包括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塑料盒、塑料碗、塑料碟、塑料盘、饮料杯等);是否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是否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是否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等其它限塑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

篇八: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扎实抓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结合公共机构职能任务和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禁限同步、推广替代、规范处置的原则,分阶段有序开展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引领全社会开启绿色生活方式,为打造美丽城市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 2021 年底,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 2022 年底,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得到推广使用,形成一批公共机构塑料减量和治理的典型案例。到 2025 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禁止使用部分塑料产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实施准备。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停止采购和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产品。但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公共机构应加大对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釆购力度,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完善核销记录,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会议场所推广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鼓励自带杯具。公共机

 构食堂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打包盒、可降解塑料袋,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刀叉勺,提倡自带饭盒。公共机构所属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接待场所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鼓励自带洗漱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洗发水、沐浴剂、牙膏等日化用品。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使用。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统筹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规范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强化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快递包装分类处置,将塑料制品和纸质包装分类处理,在行政中心、高等院校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快递包装回收设施,鼓励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循环使用纸质包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做好与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结合,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在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公共场所配置专业化回收设施,推动塑料废弃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二)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媒体资源,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教育,形成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监督。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总结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广一批示范性强、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甄生哓庄

篇九: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方案

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白色垃圾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选取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白色垃圾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虚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见》和《办法》要求,围绕当好城市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虚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底,率先在市区建成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 2022 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 2023 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 2025 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全面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 2020 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虚拟海关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0 年底,市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

 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2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到 2023 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5 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服务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0 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3年底,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 2020 年底,率先在全市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到 2022 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 2023 年底,

 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到 2020 年底,电商邮件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 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到 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 2023 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一)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农膜覆盖替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1.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到 2020 年携 100 家以上外卖包装合作伙伴,寻求新的包装解决方案,发展环保公益事业。外卖点餐平台在手机 APP上把“不提供一次性用品”设置成默认选项,餐饮品牌连锁店将一次性纸盒改成可重复使用的餐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培育可循环包装等新型模式。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农膜管理新模式。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膜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膜使用记录台账,农膜回收网点

 和回收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回收记录台账。(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替代产业。引导传统塑料制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产品补链和扩能项目建设。(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智能型可回收物回收箱及回收网点设置,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

 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推动电商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办公楼宇、高等院校、城市道路等区域设置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健全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为主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制定“以旧换新”“有偿使用”等激励机制,废旧农膜回收率达 90%以上;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依托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再生资源利用体系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基础设施共享、土地集约利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切实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回收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全部进行能源化利用,加快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焚烧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组织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专项行动,推进综合治理,重点对 2020 年取得许可证的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虚拟海关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切实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和问责。要

 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日常监测和工作考核,探索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法规标准。严格实施《虚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和绿色设计导则。从严落实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用途。积极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建立完善我市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促进包装减量和可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制度,并依法依规将因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三)完善支持政策。可降解塑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建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重点项目,重点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优先支持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

 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绿色标准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各地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开展可降解地膜等技术验证和产品遴选。(市科技局负责)

 (五)坚持示范引领。争创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行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国家级示范试点,推进“无废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绿色包装试点建设。及时总结示范试点经验做法,有效带动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

 管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各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推行非接触、智慧化塑料污染监管。建立塑料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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