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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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7篇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年,**市纪委监委处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7篇

篇一: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监督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 年,**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934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65 件,仅占比 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

 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

 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

 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

 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 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

篇二: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推动以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随着纪委派驻监督要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的逐步推进,纪检组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协助党(委)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摆在各级纪委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双流县纪委结合实际,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探索。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顾虑太多不敢落实。客观上,少数部门党(委)组和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还存在“全局无关论”:即认为纪检工作是县委或县纪委的事情,与我们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无关;“行业无关论”:

 即认为本单位和本行业没有腐败的土壤,是一片“净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不抓;“党组无关论”,就是认为纪检工作是纪检组的事,党组安排纪检组做了就是,或者没有纪检组就不抓;“个人无关论”,就是认为自己做好了,其他干部廉不廉洁与我没关系。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部门党(委)组和主要负责人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不够,导致纪检组在执纪监督时如履薄冰。部分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监督检查是对自己的保护”,对纪检组监督检查有抵触情绪,认为是“自己人整自己人”,为纪检组正常履职设置人为障碍。主观上,部分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缺乏理性认识,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认为大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对领导监督担心不被理解,对同级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怕伤了和气,对群众进行监督顾忌影响干群关系,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二)定位不准不好落实。部分同志对纪检组定位不准,没有正确认识到“双重领导”和“纪检干部统管统用”的意义,坐歪了屁股,把自己单纯定位成部门的人,担心查处干部违法违纪会影响单位的业绩和考核,有的甚至在单位发生违纪情况被县纪委监察局查到后,试图“找关系”、“打圆场”。还有的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纪检组长除协助党组(党委)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不分管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工

 作”的要求,安排纪检组长分管其他工作,纪检组长为获得工作支持,不得不接受党组的分工,既牵扯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造成监督力不从心,又在履职过程中形成了纪检组长既是“运动员”又是“监督员”的两难局面。

 (三)能力不足不会落实。由于历史原因,部门纪检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多数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年轻同志大多充实到部门主业工作,从事纪检工作的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们探索过实行“统一管理、分片监督”的片派驻模式,设立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虽然解决了派驻机构与部门的依附关系,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监督的独立性,但运行中也客观存在派出纪工委逐渐机关化,与部门业务工作脱节等问题。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以来,撤消了派出纪(工)委,落实“两个全覆盖”,部门纪检组长逐步配备到位,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相当一部分新任的纪检组长,以前未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现阶段还抓不准监督检查的重点,无法独立辨别有些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引导,强化保障支撑,解决“不敢落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宣讲。各级要认真开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

 意见(试行)》的宣讲,督促各级部门党(委)组和主要负责人澄清模糊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

 二是加强纪检工作宣传。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等宣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消除干部中“纪检工作就是整人害人”的错误认识,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观念,为纪检组顺利开展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加强纪检组理论学习,系统学习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章党史的丰富内涵,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党性锤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增强“不抓监督执纪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监督执纪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消除顾虑,牢固树立正气,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碰硬,敢于正视和揭露矛盾,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四是强化相关保障支撑。切实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由县纪委提名,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纪检组副组长及部门监察科科长由县纪委监察局任免。强化纪检干部统管统用,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交流、考核、教育培训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切实为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职能职责,统筹“三对关系”,解决“不好落实”的问题。纪检组要切实破除惯性思维,摆正位置,回归本责,集中精力,将监督的重点从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从对具体事项的监督转到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统筹处理好“三对关系”,真正起到“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作用。

 一是正确处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纪检组要切实厘清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找准自己的定位,既不能越俎代庖,以自己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组的领导责任,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应该说,越是强调党(委)组的主体责任,就越是对纪检组而纪检组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就越能促进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要及时向部门党(委)组汇报县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争取党(委)组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视与支持,对重大问题,要提请部门党(委)组专题研究。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要当好参谋,出好点子,推动党(委)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同步落实。

 二是正确处理“敢”监督和“会”监督的关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要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做到既要有惩治腐败的勇气和决心,又从实际出发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

 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提醒,防患于未然。对在履职中遇到的无法独立解决的难题,要善于运用纪委监察系统的力量,适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到本部门进行针对性明查暗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妥善处置与本部门有关的社会舆情,用群众的反映倒逼推动纪检组的工作。

 三是正确处理“正人”和“正已”的关系。纪检组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必须主动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做到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正风肃纪,带头转变作风,不断锤炼自身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滥用手中权力,做到慎思、慎言、慎行、慎微、慎独。对一些举报、信访件的处理和案件的查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讲程序、守规矩,按照制度办事,不越权滥权,决不帮人打招呼、办人情案。要严以律己,切实规范和改进自己的言行,主动地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纪委监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届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能力水平,解决“不会落实”的问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落实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强化形势教育。要定期不定期组织部门纪检组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促使部门纪检组明确工

 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依照“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学什么,哪里弱强哪里”的原则,重点围绕理论知识、党性修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职能、部门中心工作等,突出加强党纪法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招投标监督、执法纠风、科技反腐等专题培训,逐步提高纪检组工作人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

 三是强化岗位练兵。县纪委要按照“统管统用”的要求,针对纪检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综合素质薄弱、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抽调各部门纪检组工作人员参与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案件、疑难信访的处理,让纪检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中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篇三: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执纪监督“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各级党委、纪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有些单位存在上边紧,下边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地方党委目前还没有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不想担责、不愿担责、害怕担责,认为负担是上级跟自己过不去,导致表面上重视,思想上还没有真正地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2、责任意识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依然比较淡漠,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学习不够重视,导致责任意识模糊、淡化。有的存在“只要业务成绩搞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片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归入工作“主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3、职责内容不明。有些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纪委或纪检组一家的事,“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一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

 4、责任落实不力。有些单位一把手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履行责任、特别是追究责任时决心、力度不够。对本单位或下属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不抵制、不斗争。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有的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 单位荣誉, 怕得罪人,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通 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责任追究成为一句空话。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1、责任意识存在误区。一是个别纪检组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认

 为大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对领导监督担心不被理解,对同级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怕伤了和气,对群众进行监督顾忌影响干群关系,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2、纪检组定位不准。有的部门主要领导没有严格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的要求,文件上没有安排纪检组长分管业务工作,但实际上纪检组长还在做一些与业务无关的工作。

 3、纪检组业务人员不足、水平偏低。部分单位没有配齐纪委(纪检组),或配置的人员素质不够、业务能力不足,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有的甚至是“光杆司令”。

  二、履行两个责任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要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教育引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推动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要以“三转”为主轴,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确职责定位, 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

 主责部门,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树立“再监督”的意识。

 ( ( 二) )

 严格追究,完善责 任问责机制。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办法。要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凡是在责任范围内因履职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无论是谁,都要追究责任。二是落实“一案双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明确追责调查内容,倒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严肃追责。三是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肩负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选好配齐人员,抓好部门纪委(纪检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规范,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严格自律,做好表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篇四: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xx 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推动基层纪委监委履职的实践 1、以宣传教育促进观念转变。态度决定成败,为纠正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想管、不敢管”思想问题,区纪委监委多管齐下,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一是逢会必讲。通过区纪委监委全委会、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及各类调研座谈会等,传达“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等要求,逐步转变观念,树立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二是重点约谈。对极少数辖区内信访不断或履责不力的纪委监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亮黄牌、亮底线,敲警钟、促整改。三是集中畅谈。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要求纪委监委书记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集中畅谈,明方向、明思路。

 2、以组织保障促进精力集中。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近年来,x 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深化乡镇纪委专职专用。通过专项督查通报、飞行检查、分工报批等举

 措,确保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其中,规模较大的 x 个乡镇街道还配备了 x 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 x 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区设置 x 个派驻(出)纪检组,有效整合了区级机关的监督力量。三是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和人员保障。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在 x 家国有企业设立纪检组织,并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确保纪委监委监督网络不留空白。

 3、以培训指导促进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切要求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近年来,区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进能力提升。一是立体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月轮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四种形态”、“两个新规”等新形势新要求及信访处理、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并以实战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清单式指导。下发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分别明确了五大方面 x 项和 x 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基层纪委监委专职专用后干什么的问题。统一标准指导基层信访谈话点建设,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上报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三是制度化巩固。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家访制”等有效管用制度,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建立村级“廉心报”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将各村“三务”信息在“廉心报”上刊登,以“公开”促规范。

 4、以强化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工作考核。建立月

 度清单考核制度,每月由各室下达当月需完成的任务,增强工作饱和度。对不完成任务的在月底点评时予以扣分,对一季度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谈话提醒,强化过程考核,倒逼切实履职。如截至目前,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全部完成 x 件以上自办案件,共计完成 x 件。二是日常考核。通过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初步建立纪检干部档案库,开展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工作。三是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坚决予以调整,去年以来对 x 名纪委监委书记进行了调整。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经过两级纪委监委的共同努力,乡镇部门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体是好的,初步纠正了“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观念理念上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根本,“监督责任”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做难人”,怕“断后路”,怕“失票子”,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尤其是考虑到“x 小地方”,顾忌方方面面关系,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抹不下面子、放不开手脚、犯“软骨病”、做“老好人”,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责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逐级乏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x 也不例外。尽管下发了

 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每月还有月度工作清单,应该说是解决了专职专用后该干什么的困惑。但从实际情况看,还是缺少具体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单位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监督责任落实还是不够有力,在信访化解、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有体现。同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动真格,特别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启动。

 3、能力水平上还不够到位。新的形势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出现“跟不上”的状况。一是结构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岗位存在安置性安排的情况,基层纪委监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干部调整频繁。近几年来,纪检干部逐渐趋于年轻化,但调整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上手,马上就转岗,影响工作推进。新兵较多也导致“一等二靠三拖”情况的存在。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纪检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作风漂浮,办事凭经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背景下,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等情况,有的还在用老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下一步思考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了专职专用的要求,区级机关实现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组织也已经建立健全。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迅速将最新的理念和要求传达到每一

 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入心入脑。当前,特别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按照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要建立科学操作体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内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考核标准,部署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坚决推进“一案双查”。在今年对乡镇联村领导问责良好开局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要严字当头、坚决问责、绝不手软。

 3、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随着派驻全覆盖工作的完成,国有企业纪委监委的设立以及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的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关注。一要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突出干事创业导向,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二要加强指导培训。特别是对刚刚成立的 x 个派驻(出)纪检组,要及时开展纪检干部纪律教育、履行监督责任业务培训等,使派驻纪检干部及时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自身情况报告制度,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突发情况、违纪情况、处分情况、请假外出、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制定严格规范的

 程序,动态了解收集干部队伍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纪检干部动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风清气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协作办理机制,严防“灯下黑”。对于不适合担任纪检干部的,一律调整。对于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查处。

篇五: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组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推动以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下,作为县直单位纪检组如何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是一个全新的重要课题。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一是少数部门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工作是县委或县纪委的事情,与本单位(部门)无关工作无关;认为本单位和本行业没有腐败的土壤,是一片“净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以不抓;认为纪检工作是纪检组的事,党组安排纪检组做了就是,或者没有纪检组就不抓;认为自己做好了,其他干部廉不廉洁与我没关系。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

 少数部门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不够,导致纪检组在执纪监督时如履薄冰。二是部分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监督检查是对自己的保护”,对纪检组监督检查有抵触情绪,认为是“自己人整自己人”,为纪检组正常履职设置人为障碍。三是部分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缺乏理性认识,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认为大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对领导监督担心不被理解,对同级班子成员进行监督怕伤了和气,对群众进行监督顾忌影响干群关系,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

  (二)纪检组定位不准。部分同志对纪检组定位不准,没有正确认识到“双重领导”和“纪检干部统管统用”的意义,把自己单纯定位成部门的人,担心查处干部违法违纪会影响单位的业绩和考核。还有的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纪检组长除协助党组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不分管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的要求,安排纪检组长分管其他工作,纪检组长为获得工作支持,不得不接受党组的分工,既牵扯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造成监督力不从心,又在履职过程中形成了纪检组长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两难局面。

  。

 (三)纪检组业务水平偏低。部分纪检组长,因年纪高、学历低、能力偏弱,造成执行力不强。部分纪检组以前未从

 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现阶段还抓不准监督检查的重点,无法独立辨别有些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 ( 一) ) 加强思想引导,强化保障支撑,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两个责任”。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督促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澄清模糊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二是加强纪检工作宣传。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等宣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消除干部中“纪检工作就是整人害人”的错误认识,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观念,为纪检组顺利开展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加强纪检组理论学习,强化党性锤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增强“不抓监督执纪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监督执纪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消除顾虑,牢固树立正气,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碰硬,敢于正视和揭露矛盾,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四是强化相关保障支撑。切实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由

 县纪委提名,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强化纪检干部统管统用,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交流、考核、教育培训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切实为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明确职能职责,统筹“三对关系”,解决“定位不准”的问题。纪检组要切实破除惯性思维,摆正位置,回归本责,集中精力,将监督的重点从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从对具体事项的监督转到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统筹处理好“三对关系”,真正起到“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一是正确处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纪检组要切实厘清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找准自己的定位,既不能越俎代庖,以自己的监督责任干扰党组的领导责任,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及时向部门党组汇报县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争取党组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视与支持,对重大问题,要提请部门党组专题研究。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要当好参谋,出好点子,推动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同步落实。二是正确处理“敢”监督和“会”监督的关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要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做到既要有惩治腐败的勇气和决心,又从实际出发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党

 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提醒,防患于未然。对在履职中遇到的无法独立解决的难题,要善于运用纪委监察系统的力量,适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到本部门进行针对性明查暗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妥善处置与本部门有关的社会舆情,用群众的反映倒逼推动纪检组的工作。三是正确处理“正人”和“正已”的关系。纪检组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必须主动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到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正风肃纪,带头转变作风,不断锤炼自身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滥用手中权力,做到慎思、慎言、慎行、慎微、慎独

  (三)强化教育 培训,解决“水平低”的问题。一是强化形势教育。县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组织部门纪检组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促使部门纪检组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市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部署上来。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依照“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学什么,哪里弱强哪里”的原则,重点围绕理论知识、党性修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职能、部门中心工作等,突出加强党纪法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招投标监督、执法纠风、科技反腐等专

 题培训,逐步提高纪检组工作人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三是强化岗位练兵。县纪委要按照“统管统用”的要求,针对纪检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综合素质薄弱、办案能力不强等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抽调各部门纪检组工作人员参与重要活动、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案件、疑难信访的处理,让纪检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中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篇六: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第 1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 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

 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

 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

 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第 第 2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xx 市 20xx 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我办对照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 分)

 1、年初就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自查得分 3 分)

 2、认真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向党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政班子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各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治理和解决突出问题。(自查得分3 分)

 3、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按要求组织了一次市国资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并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及时上报。(自查得分 2 分)

 (二)协助党委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自查得分 5 分)

 1、建立了国资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自查得分 1 分)

 2、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整改。(自查得分 2 分)

 3、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国资办内部管理制度。(自查得分 2 分)

 (三)协助党委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得分 15分)

 1、建立健全了惩防体系工作机构。(自查得分 2 分)

 2、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自查得分 2 分)

 3、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台账。(自查得分 2 分)

 4、认真抓好了 xx 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交办及协办的各项任务。(自查得分 4 分)

 5、完成了市国资办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任务。(自查得分 5 分)

 (四)信访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建立了信访举报制度,有工作班子、接待场所,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资料齐全。(自查得分 2 分)

 2、及时调查处理来信来访案件,落实了专人负责,做到件件落实,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或重复访。(自查得分 2 分)

 3、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信访交办件,当年结案率达 100%,按期结案率达 90%以上。(自查得分 2 分)

 4、严格执行了信访监督卡。(自查得分 2 分)

 5、及时上报信访相关资料和信息简报。(自查得分 2 分)

 (五)案件检查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一年来无群众举报涉及本级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自查得分 3 分)

 2、一年来没有发现本单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也无瞒报、漏报、压报行为。(自查得分 2 分)

  3、一年来无上级交办的违纪案件的查处。(自查得分 3分)

 4、积极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自查得分 2 分)

 (六)执法监察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查得分 4 分)

 2、实行了“巡查制”和“督办制”,对国投公司代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投资工程安全、高效、廉洁运行。(自查得分 3 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来国资系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自查得分 3 分)

 (七)纠风工作(10 分)

 1、一年来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自查得分 2 分)

 2、建立了纠风工作制度。(自查得分 2 分)

 3、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5、认真开展了软环境治理工作,治理机关“庸懒散”,纠正行风。(自查得分 2 分)

 (八)效能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加强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提升了机关形象。(自查得分 3 分)

 2、认真落实了“两集中、两到位”,产权交易进驻政务大厅。(自查得分 3 分)

 3、建立干部执行力档案,重点加强了绩效管理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认真开展了国资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辟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自查得分 2 分)

 (九)宣传教育调研及其他工作(10 分)

 1、定期开展了“互帮互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自查得分 2 分)

 2、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办法》(万国资办[20xx]178号)。(自查得分 2 分)

 3、深入开展“勤廉双优”活动,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自查得分 2 分)

 4、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自查得分 1 分)

 5、切实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在国资办办公场所制作悬挂了五幅廉政文化宣传画和警示语。(自查得分 1 分)

 6、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学习、宣传、教育、调研工作任务,一年来上交了纪检信访和反腐倡廉调研文章 2 篇。(自查得分 2 分)

 通过自查,市国资办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自查得分 90分。

 特此报告 第 第 3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__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文物旅游工作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现将半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如下:

 一 、全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部室,形成上下贯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第十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 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职能股室。三是每月抽调办公室和市场管理股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差的进行了约谈批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大会作检讨等处理。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紧盯春节、五一、端午节易发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提醒提示中层以上

 干部,节假日要过一个干净文明祥和的节日,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上一定要绷紧弦,切不可侥幸行事,一定要时刻牢记纪律红线,不触碰、不违纪,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五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制度汇编》。通过反复修改完善,对机关职能股室考核奖惩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增添了新的纪律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究,执纪必严。六是积极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撰写心得体会 2 篇,上报信息一篇。通过为期一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作风问题,在较短时间内予以改正,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七是全力配合县上各类财务大检查,由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提供账务及资料,在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上,未发生任何违纪现象。八是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对今年党员承诺事项进行了公示,对局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定期进行了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对收费、管理标准与处罚进行了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九是按时上报文件、报表。对办公用房清查、公车改革、八项规定月报表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

 二、聚焦主业,认真落实党委监督责任 一是计划在 6 月底 7 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县看守所,接受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二是截止上半年,未接转县纪委

 批转的投诉、上访案件。三是积极筹备《百姓问政》大旅游专题问政节目,全面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四是加强纪律作风日常监督。每天对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人员在张贴公示栏上点名通报,对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进行书面通报,记录在档,当月兑现,该经济处罚的,予以处罚,该约谈的,进行约谈,该诫勉、警示训诫的,按程序,毫不放过,决不手软。五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会学习、集中辅导、发现问题,提要求、作强调,经常性加强办公室和市场管理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他们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力转作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半年来,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还不够深入,有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二是主题活动开展不够,缺乏亮点,个别活动流于形式。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面推进文物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

 第 第 4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

篇七:纪检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强化主业意识、履行监督主责,紧密结合所在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大执纪监察力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一是从政府部门工作特点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政府部门担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掌握着重要领域的社会资源,集中了大大小小的财权、物权、事权,违纪问题和腐败现象易发、高发。据四川省纪委统计显示,xx 年以来,全省查办党政机关案件数居前五位的依次为教育、卫生、公安、

 交通、国土资源部门,重点部门中依靠职权“靠山吃山”的现象较为突出,从涉案领域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仍是腐败高发区。又如 xx 区 xx 年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x 件、x 人,其中政府系统就占 x 件、x 人,分别占总数的 xx%、xx%。因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确保政府部门“有权不任性”。

 二是从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近年来,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问题在政府部门并未得到根除。有的干部职工作风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的拿“为官不易”当借口,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有的缺乏执行力,遇到矛盾问题“推、拖、绕”,不想做事、不愿做事;有的窗口服务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等。这充分表明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政府部门作风不断好转。

 三是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基层政府部门处在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文化、社会等

 各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仅关系政府形象,而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一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理问题随意性大、有失公平;有的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等等。为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严肃执纪,强化问责,有效遏制违法行政行为,为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有的主责主业意识淡薄,认为政府部门业务工作是“重头戏”,纪检(监察)工作“敲敲边鼓”就行了;有的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政府部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大为减少,不需要再下大力气进行监督了。

 二是业务能力有差距。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但从实际情

 况来看,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配备普遍不足,有的政府部门纪检干部多则 2 人,少则 1 人,纪检(监察)工作人手不够、精力不足、疲于应付;一些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知识结构单一、专业不对口,加上不注重学习提高,跟不上新的纪检监察形势,执纪办案能力差距大,“缺位”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方式方法不适应。从目前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看,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办法不多、创新不力、仍局限于老办法老套路,停留在一般化的教育上,执纪能力滞后、监督方法单一、办案手段落后,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执纪监督趋势;有的工作该细化的没有细化,该具体的不具体,定性的软指标多,定量的硬指标少,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

 四是纠风执纪缺力度。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平常工作局限于学学上级文件、搞搞廉政教育,面对出现的作风问题和违纪行为,顾虑重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执纪不严格、问责不逗硬,甚至出现重查轻究、应究未究、久拖不究等现象,落实监督责任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教育,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研讨交流、观摩参观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同时,改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教育入脑入心。

 二要强化能力提升。按照“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要求,纪检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真正做到会监督、善监督。同时,要通过岗位实践、组织调训、委托培训、交流锻炼、理论研讨以及参与上级机关办案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渐渐干部执纪监督、查办案件能力,更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要强化工作融入。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要把熟悉业务作为有效监督的前提,既突出主业主责,又适当参与“副业”,在不参与所在单位业务分工的前提下,适当参与有关业务工作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工作,找

 准监督切入点、抓住廉政风险点,把监督工作全面融入、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真正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树牢“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理念,强化主责意识,明确角色定位,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既要监督人、又要监督事,既要监督“三重一大”、又要监督作风纪律,切实把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

 五要强化纠风执纪。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驻在单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特别要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加强监督检查,一手抓正风肃纪、一手抓巩固提高,做到纠风不放松、执纪不手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花样翻新、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要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的落实,以惩处

 为手段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各类违纪行为,坚持秉公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攥起拳来惩治,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对发生违纪问题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职责不到位,甚至渎职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监督责任的落实。

 七要强化示范带头。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清正廉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转变作风,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公信力。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灯下黑”,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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